1.自然環境
佳里鎮位處嘉南平原西南沿海地區,居北門地區六鄉鎮之中樞。面積38.021平方公里,地勢極為平坦,海拔5.5公尺,而最高地區,北頭洋小型沙丘亦不過海拔17公尺,轄區地質屬砂頁新沖積之壤土甚為肥沃,頗適農作物耕作栽培經營。
鎮土壤種類單一,僅有沙頁岩沖積土,遍佈鎮內各區,其土壤特性,排水性佳,為種植旱作物理想之土壤。 佳里鎮年雨量介於1,200 - 1,500mm每年十月至翌年三月為旱季,雨量極少,五月至九月吹東南季風,全年百分之八十以上雨量均集中於此期中,平均溫度攝氏二三度,整體而言,雨量充足,適合農業生產。
2.地方沿革
歷史:
佳里鎮早期稱之為蕭瓏社,係平埔四大社之一,即新港社(今新市)目加溜灣社(今善化),麻荳社(今麻豆),蕭瓏社(今佳里鎮),鄭成功復台後,撫慰蕃地,開墾力耕,從事開發,社會秩序遂告大定,自此漢民族即陸續來台,拓殖定居,創立學堂,發展教育,於是文化漸進,人口日增,地方逐漸繁榮,逐成為漢族之社會。清朝時隸屬
台南府諸羅縣,並曾為縣治所在,民國九年改制為
台南州北門郡佳里庄(命名佳里之始),民國廿二年十二月升格為佳里街,直至民國三十四年,台灣光復實施地方自治,改稱為
台南縣佳里鎮。
沿革:
本鎮在清朝時隸屬
台南府諸羅縣並曾設置為縣治,直到民國前十六年被日本佔據後改隸
台南縣
嘉義警察署麻豆管轄,而後於民國前十五年行政區域調整將
台南縣改為
台南、
嘉義、鳳山等三縣,後編屬為
嘉義縣置蕭瓏警察署,民國前十四年蕭瓏警察署廢止改為蕭瓏分署,而屬於麻豆警察署管轄,同年三縣誘廢止併入為
台南縣,屬於麻豆辦務署管轄,民國前十一年置鹽水港廳蕭瓏支廳,民國前三年地方制改正屬
台南縣蕭瓏支廳,民國九年十月一日復改制為
台南州北門郡佳里庄(命名佳里之始),民國二十二年十二月昇格為佳里街,一直到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,於民國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政府頒布「台灣省鄉鎮組織規程」實施地方自治,改稱為
台南縣佳里鎮。
3.產業概況
佳里鎮目前主要經濟以二、三級產業為主,一級產業為輔,三級產業較二級產業成長較快。
農業
佳里為北門區政治、經濟、商業、文化之重鎮,滿足北門地區居民日常生活之各項基本需求,並以良好的居住品質吸引鄰近鄉鎮人口定住,鎮民與沿海鄉鎮居民關係淵源頗深。
佳里鎮的主要農作生產是水稻、原料甘蔗、玉米、洋香瓜、蔬菜等,而本鎮特產荖藤目前已臨缺種邊緣。
工業
1991年佳里鎮製造業家數佔
台南縣3.21%,以食品製造業、紡織業、塑膠製品製造業、金屬製品製造業、化學製品製造業為主。由各業別之產值及其在
台南縣的排名表現,可見本鎮表現較優的七種製造業別中,屬未來重點發展、需熟練技術勞動力的產業佔了一類(螺釘、螺帽、螺絲及螺絲釘業);屬第二優先發展者佔三類(飼料業、冷凍食品業、合成樹酯業),本鎮在
台南縣排名最高的針織業,已漸趨沒落,未來應朝向高科技、高附加價值的織品發展。
商業
本鎮之商業與服務業場所單位在
台南縣之比重,自1971年的6.01%至1991年的7.54%,呈逐漸上昇之趨勢,主要是以滿足地方日常消費的低層級的零售業與服務業為主,包括屬消費者服務的:一般都市服務的零售業、飲食業、個人服務業,高級都市服務的商業批發、綜合零售、汽車客運、遊覽車客運、電影及藝文娛樂,特殊都市服務(觀光)的旅館業;以及,屬生產者服務的金融業、證券期貨業、保險業、不動產業、國際貿易業、汽車貨運業、倉儲業。
未來發展
整合農業生產條件的優勢,生產商經濟作物結合鄰近鄉鎮農漁產品,從事製造加工,加速工業用地開發,以吸引南科中下游廠商入駐、鼓勵私人設立綜商區、輔導小型商店設立聯合超市、建立農工商並重之產業型態、推動文化活動、設立音樂廳、藝文館、創造富而好禮之城鄉新風貌。
(文/摘自佳里鎮公所網站http://web2.tainan.gov.tw/Jiali/)
(圖/摘自南瀛e-learning網http://nenet.tnc.edu.tw/)